www.jjqytx.com晋江人自己的企业门户网站

凶徒入室施暴遇阻猛掐致死奸尸

发布时间:2010/3/10 9:53:45 | 来自:晋江新闻 | 作者:晋江企业

  漳州华安男子陈某醉酒后睡在宿舍门口的过道。半夜被一名如厕的妇女(王某治)踩到脚惊醒。陈某此时产生一股莫名的冲动,便尾随王某治进入其房间欲行不轨,遭到强烈反抗后竟将王某治掐死,甚至欲奸淫尸体。

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,陈某犯强奸罪,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妇女裸死公司休息室

  2009年1月30日上午,漳州市岱山路某食品有限公司女老板王某拨打妹妹王某治的电话,一直无法联系上。出于担心,王某便叫上司机小李,一起到妹妹的宿舍查看。

  当天上午10时许,王某和小李赶到妹妹的房间时,眼前的一幕将他们吓坏了。只见王某治躺在地板上,胸罩被掀开,下身的外裤,已被脱至膝盖处。身上没有血迹及其他伤口,人已死亡,他们随后报警。

  接警后,漳州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。经法医鉴定,王某治系颈部受机械性的暴力作用致呼吸功能障碍死亡,警方后认定王某治系他杀。

  王某治,43岁,漳州芗城区人,初中文化,生前在姐姐开办的食品公司担任会计,平时就住在公司办公室的内屋休息室。

  警方经过一系列侦查,锁定嫌犯陈某,随后布控追踪。

  2009年1月31日晚,陈某的弟弟陈某山到漳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案,并于次日1时许带领警方,在芗城区四方旅社附近将嫌犯陈某抓获。此时,距离案发时间仅39个小时。

 男子掐人致死欲奸尸

  1973年出生的陈某,是漳州华安县胡林乡人,仅有小学文化水平。案发前,他在漳州市一家玻璃加工厂上班,住在工厂宿舍。死者王某治所在的食品公司就在工厂的隔壁。

  据陈某供述,2009年1月29日下午,他跟三四个朋友在工厂食堂喝酒,到晚上才回到宿舍。由于找不到钥匙和手机,加上又喝多了,陈某倒在宿舍门口的过道上就睡着了。睡到半夜时,陈某被人踩到脚。迷迷糊糊的他醒来一看,发现是住在他宿舍隔壁的王某治经过通道上厕所。

  当王某治回房时,陈某顿时感到一股莫名的冲动。于是,他就尾随在王某治后面。王某治进房后没把门关紧。陈某推门而入,把门关上并迅速冲过去,一把将王某治推倒在地板上,欲行不轨。

  王某治此时极力呼救、反抗。陈某用右手捂住她的嘴巴,左手掐住其脖子。王某治张嘴要咬他的手,陈某用双手使劲掐其脖子,直到王某治没再挣扎才松手。

  王某治断气后,陈某关掉电灯、电脑后,对王某治进行猥亵,准备实施奸淫时,因自身原因而停止。

  直到30日中午,陈某才逃到厦门。住了一个晚上后,由于身上没钱,他第二天又回到漳州,打电话向弟弟借钱。因为弟弟不肯借,陈某只好将杀人的事告之,弟弟在电话里劝他自首。

  当他按约取钱时,等待他的是漳州警方。据陈某供述,当时他心里很矛盾,“想借钱躲一段时间再说”。他不知道弟弟会报警。

 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,使用掐脖子等暴力方法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因此,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同时应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430701元。

1
免费发布您的新闻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