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为老婆有外遇,男子便和老婆大吵起来。盛怒之下,他拿起菜刀,朝老婆头上砍去……
昨天,说起那晚的荒唐行为,27岁的江西小伙周某悔不当初。因犯有故意伤害罪,昨天,周某被晋江法院判刑4年6个月,还要赔偿妻子7万多元的经济损失。
周某和妻子谭某(今年22岁)是在晋江认识的。2005年,两人结婚了(按农村习俗)。婚后,两人生了一个男孩。
一次偶然的机会,周某发现妻子谭某给前男友发暧昧短信。谭某的前男友是谭某的初中同学。周某说,据他了解,婚后,妻子还跟前男友藕断丝连,互发暧昧短信。谭某还曾跟他说过,曾和前男友发生过性关系。为了这事,两人常常吵架。
2009年2月24日晚9点多,刚从服装厂下班的周某回到宿舍门口。此时,谭某也从外面回来,说要拿行李去昆明。两人大吵起来。谭某说,要跟周某离婚。
“要离可以,你把礼金退回来。”周某说。随后,他从父亲那里知道,妻子要跟着岳父去昆明,说要离开他2年。当晚,收拾完行李,妻子就要走。但周某过去拦住妻子。“你不是男人,连女人都不如……”看见丈夫耍横,谭某破口大骂。周某愤怒了,他拿起桌上的菜刀,朝谭某的头部砍过去……
周围的老乡听到喊叫声,赶紧过来劝架。谭某趁机跑出去,拦了一辆“摩的”跑到附近医院抢救。
经鉴定,谭某的左腕部损伤为重伤,头部损伤为轻伤,右手指损伤为轻微伤,伤残等级为7级。
2009年9月22日,在从南昌开往昆明的列车上,周某被警方抓获。事发后,谭某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周某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21万多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可酌情从重处罚。
昨天,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,并判周某赔偿谭某经济损失7万多元(此前,周某家人已赔偿9000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