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多数小偷喜欢打一枪换一个地方,今年17岁的晋江女子吴某却做起一名“专情”小偷:7个月内连续三次、在同一个时间段到同一户人家行窃,前后共盗得财物近6万元。
初一年级辍学后,吴某混迹于市区繁华地段,时常遇到囊中羞涩的窘境。“那天我没钱了,在阳光社区闲逛,突然发现有户人家的内大门没关。”2008年11月10日晚6时许,吴某第一次翻墙爬进廖先生家中。一进门,吴某就看见厨房里有人影,她非但不赶紧离开,反而偷偷上了五楼,走进一间敞着房门的卧室。“我打开衣柜,发现里面有两个上锁的抽屉”,吴某轻易在衣服下头找到了钥匙,将主人藏于抽屉的五捆百元大钞全拿走,接着她大摇大摆地走出大门。
这些钱让吴某过得逍遥快活,半年时间内她将五万元现金挥霍一空,“我一心想着要再到那户人家看看。”今年4月初的一天晚6时许,吴某重复上一回偷窃的全部步骤,爬墙、上楼、翻衣柜抽屉,最后从大门离开。不过,这次吴某只偷到现金1000元。
6月24日晚上约7时,身无分文的吴某第三次翻墙爬进廖先生家中,她很快察觉出有些异样。“失主在二楼楼梯口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,我急忙将它转向死角。”摄像头的威慑力不足以打消吴某的贪念。五楼、四楼均无收获后,她溜进三楼一间未上锁的房间,并在房里一个旅行包内找到了一把钥匙,“我用钥匙打开旁边一间上了锁的房间,偷了4000元现金和一些金银首饰。”
“忙”了近一个小时,吴某觉得渴了饿了,于是她从廖先生家中找了一些饮料、饼干,装进塑料袋里慢慢走向大门。这时,她突然在大门口碰上廖先生,她却很冷静地告诉廖先生:“这是阿姨叫我拿回去吃的,我先走了。”
“没想到,我亲自将小偷放走了。”廖先生有些哭笑不得。原来,当时他就是接到母亲电话,得知家里失窃才放下生意赶回住处。随后,廖先生带着记录着吴某翻墙、拨摄像头等行为的录像带,到当地派出所报案。第二天,警方在附近一间网吧内抓到了吴某,追回廖先生被盗的首饰和部分现金。
吴某多次偷窃得手,廖先生承认自家疏于防备:“她偷了三次,三次我妈都在厨房里,三次都没发现她。”现在,廖先生一家常常检查门窗、紧闭房门,贵重物品也不敢再藏在衣柜,目的是让小偷知道“此处不宜下手”。昨日,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获悉,吴某因犯盗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